如果是權貴的家人

2010-09-09 11:16

文/許又方

一位患有「小胖威利症」的兒童皓皓,疑因醫療急救系統連番失誤,被當人球轉送多家醫院,耽誤將近三個小時,導致延遲救治而不幸往生。這則新聞讓筆者想起2005年遭家暴受虐的台北市邱小妹妹,竟然連遭多家醫院拒收,經歷六個小時的煎熬後才在離家200公里外的台中獲得基本人權應有的看顧,然而,最後她還是悲愴地、卑微地離開了這個令人傷心的冷漠世界。

有頭有臉誰敢拒收


我常如此揣度,如果現在這個需要急救的小朋友是某個達官顯要的家人,會受到如此漫不經心的對待嗎?立法院裏打架隨便挨了一拳的立委大人,稍微呻吟幾聲就馬上可以在全台灣最難找到病床的大醫院私人病房裏躺上兩天,這意味著什麼?設若邱小妹妹、皓皓的父母是「有頭有臉」的大人物,誰「敢」拒收?
這又令我不免懷疑,如果那位慘遭變態色狼性侵的六歲女童來自顯赫的家庭,祖父母是五院院長、部會首長之流的,那麼,法院是否還會以「未違女童意願」的理由輕判犯嫌?抑或會羅掘俱窮地在現有法條中找到關他一輩子的根據?某位最高法院法官的兒子駕車肇事逃逸,最後被判「無罪」。台北地檢署調查的結果說,三位法官並沒有錯,因為他們是基於「自由心證」所做的判定。假設這位法官之子撞到的是閣揆或總統的家人,法官的「自由心證」會不會轉彎?民間流傳已久法院「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庶民權貴兩套標準」的「閒言」,前陣子不是已由幾位收賄、胡搞的法官證實了?
還有,先前幾起為了滿足富商巨賈開工廠賺大錢所需而不顧農民生計、甚至害了一位婆婆因此含恨自殺的土地徵收案,如果那其中有某位「大爺」的家產在,官府敢不敢大剌剌地就把怪手開進田裏?
我不會「清純」到不了解社會本來就有階級之分、貴賤之別;我只是不解,何以這些原本也是庶民出身的高官巨賈,或是從低下階層奮力往上爬到有能力對權貴、庶民作不同「判斷」的醫生、法官們,會幾乎完全忘了自己仍在「布衣」時的卑微,或年少曾經短暫懷抱要為市井小民服務的淑世理想?這個社會階級如此冷酷,趨炎附勢之風如此明顯,沒錢沒勢的升斗小民怎敢生育下一代?

選舉前後態度不一


選舉快到了,很多世間不平事在這個時節似乎都會忽然變得受政府高層的注意,但只要輸贏揭曉,一切又很快如同過眼雲煙,必須要有一位出身弱勢家庭的受害者無辜犧牲,才能換得有權有勢者些許的良知反應。都21世紀了,人人平權的話也早被政客喊得震天價響,但為何社會底層的台灣人,依然得如此卑微? 作者為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

(文章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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